依法行政是为了保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执法者的约制和要求。课程首先明确了依法行政的定义及意义,指出依法行政对行政行为的观念要求。进而阐明了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对行政行为的基本要求,做出行政行为的主题要合法,内容要合法。进而通过行政审判的折射,剖析了行政执法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例如滥用职权、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定程序、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执法形象和作风不良的现象等。
王振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1979年进入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历任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被聘为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法官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所等科研院所客座教授或兼职研究员。主编《行政诉讼前沿实务问题研究》、《行政诉讼案例研究》等著作,发表论文5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