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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开展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集体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4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行业主管部门,职称评审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有关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集体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暂停我省专业技术人才以下集体活动有关事项,恢复活动时间根据国家和省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1、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暂停开展职称评审以及相关的专家评委培训等集体活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行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停开展。今年23月份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安排。

 

       2、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博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暂停开展博士、博士后人才集体活动。各有关设站单位统一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报送来粤博士后出站落户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3、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暂停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面授学习培训活动。

 

       二、有关具体要求

 

       1、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指导所属职称评审委员会、人事考试机构、博士和博士后青年人才工作平台、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机构做好防控相关工作。

 

       2、全省各职称评审委员会、人事考试机构、博士和博士后青年人才工作平台、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机构要担负起社会责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准备防控所需消毒、洗涤、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疫情防控物品,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如有发生疫情情况,请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将情况报送省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人事考试局。

 

       3、省行业主管部门及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博士和博士后青年人才工作平台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及我厅的沟通联系,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应急机制。

 

       联系人:省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李淦,020 - 83133948;杨斌彬,020 - 83134953;刘德武,020 - 83134848;省人事考试局 伍丹彪,020 - 37601693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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