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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发布时间:2015-01-13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文学创作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文学创作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马列文论的艺术构成论、艺术创作论,小说、诗歌、散文、纪实文学创作艺术。

二、学时要求

按7天或42学时计算。

三、学习形式

今年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到广东省作家协会参加“文学创作专业继续教育”培训面授班学习(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非今年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到广东省作家协会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yc.gdzuoxie.com/Login.asp”)参加“文学创作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网络班学习。

四、有关要求

全省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要按时完成文学创作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并按有关要求及时申报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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