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审计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广东省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一)经济责任审计业务;
(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
二、学时要求
按14学时计算。
三、学习形式
审计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省审计厅和各地级以上市审计局举办的培训班,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人员可参加广东省内部审计协会举办的培训班。
四、有关要求
审计专业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类审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专业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