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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省海洋与渔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发布时间:2015-01-13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海洋与渔业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广东省海洋与渔业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一)海洋工程类,主要内容为:

    1、海洋生态;2、海洋化学;3、海洋物理;4、物理海洋;5、海洋地质;6、海洋测绘。

(二)渔业技术类,主要内容为:

1、无公害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2、水产健康高效养殖新概念;3、池塘养鱼新技术;4、鱼病防治;5、动物营养与饲料;6、航海技术。

(三)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类,主要内容为:

1、环境保护概论;2、渔业资源管理概论;3、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4、生态环境保护概论。

(四)渔业船舶工程类,主要内容为:

1、船舶设计工艺和机电前沿技术;2、渔业船舶发展形势分析;3、先进装备技术在渔业船舶中的应用。

    (五)制冷与加工类,主要内容为:

1、水产品加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HACCP);2、水产品储藏、加工与综合利用;3、制冷节能技术的应用。

(六)渔港工程类,主要内容为:

1、《渔港总体设计规范》;2、《港口与航道工程》;3、《水资源利用与保护》;4、《港口电气设备》;5、《港口水工建筑物》;6、《港口规划与布置》;7、《水运工程施工》;8、《中国水运工程建设技术》。

二、学时要求

2014年广东省海洋与渔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应不少于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一般应不低于2天或12学时。

三、学习形式

专业科目学习采取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远程教育、网络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依托“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和“广东学习网”,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形式的学习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及时完成网上学习注册登记和学时申报,主动参加专业技术教育各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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