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电力生产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电力生产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科目一:电力生产安全教育
教材:《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高压试验室部分GB26861—2011)、《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科目二:电力生产环境保护教育
教材:《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学时要求
各专业技术人员选择不少于3门教材进行培训学习,总共学习时间不少于18学时。
三、学习形式
粤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必修科目,由粤电集团公司所属两个施教机构(广州市黄电职业培训学校、东莞市虎门泰昌技术服务部)牵头,并会同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共同组织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施教机构要按计划及时举办专业科目培训班,选择高水平的讲师,高要求开展面授工作,并按规定作好学习情况登记。
(二)用人单位要根据施教机构的办班安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按规定完成学习登记情况的初审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要克服困难,积极主动参加专业科目的培训学习,并将学习成果应用到工作实践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