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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省社会科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发布时间:2015-01-13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社会科学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社会科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围绕深入学习十八大决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根据我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发展需要,社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将开展如下培训专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理论与实践研究、建立国家现代治理模式、现代财税体制研究、振兴粤东西北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新型城镇化理论与实践研究、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研究等。

二、学时要求

专业科目学习一般每年安排7天或42学时。为鼓励学以致用,鼓励继续教育与科研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0]321号)的规定,所取得的有关成果可作为完成或部分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必修以外的内容和学习时间计算。

三、学习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专业科目学习任务主要通过参与“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基地”举办的各种培训班来完成,辅之以院及各处所、中心组织的各类专题讲座、学术研讨、青年学术沙龙组织的专题性强的学术活动等,或者选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施教机构或远程教育平台进行面授、网络学习。

    四、有关要求

 为保证教育质量,要求:一是准时到课,不准迟到早退;二是签到;三是完成课程才能领取继续教育证明;四是做好课前认真预习,老师授课结束后的互动环节要积极提问,与老师和同学积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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