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一起来看,农业技术人员评职称要满足哪些条件——
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热爱“三农”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技术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农业技术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农业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能够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4.具有指导农业技术员的能力。
5.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情况,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
3.参与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或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
4.具有指导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的能力。
5.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四、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1.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
3.取得相应中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研制开发或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得到一定规模的应用;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3)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或在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或作为主要编写者,参与编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5.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五、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
1.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高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3.取得相应副高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研制开发或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大规模应用;
(2)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3)主持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或在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或主持编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指导相应副高级职称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5.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本系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六、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1.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术推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较为全面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领域前沿发展动态,能够创造性地解决复杂的实际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
3.取得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得到大规模应用,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2)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本专业及其相关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3)指导实施的农业农村技术推广重大工程、计划、项目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或在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或主持编写的技术推广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
(4)能够为农民生产生活、农村社会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在农业转型升级、农村发展繁荣、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在指导、培养农业技术推广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指导相应副高级职称人员的工作。
5.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本系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相关工作满5年。
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年限等要求,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由2名以上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具体办法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